(原标题: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4-062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融汇路与同观路交汇瑞丰光电大厦1栋16F。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 --- |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1.00 |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提案1.00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3、登记地点及电子邮件寄送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融汇路与同观路交汇瑞丰光电大厦1栋16F)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一韬 联系电话:0755-29060266 传真号码;0755-29060037 电子邮箱:investor@refond.com
投票代码为:350241 投票简称:瑞丰投票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