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进展情况的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显示存在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占用资金总额为95.95亿元。公司已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事先告知书》,因其A股和B股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触及终止上市情形。此外,公司及控股股东收到了河北证监局的责令改正措施决定,要求采取积极措施清收被占用的资金。截至目前,东旭集团尚未偿还占用资金,公司正在持续督促其筹措资金并制定还款计划。公司股票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并变更为“ST旭电、ST东旭 B”。另外,公司还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其未按时披露2023年年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中有高比例被质押和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