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生益科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细则(2024年修订))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细则(2024年修订)。主要内容包括:
- 制定此细则是为了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 规定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的定义,包括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以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 明确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融券卖出本公司股份,也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合约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并定期检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
- 在特定情况下,如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等,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
- 违反短线交易规定,即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本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 在特定期间内,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 因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原因新增的无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当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新增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转让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特定时点或期间内委托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其个人信息。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通过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