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并确保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规则详细规定了董事会的组织结构、职责权限、会议召开流程、决议形成机制等内容。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一名董事长和一至二名副董事长,并设有独立董事。董事长负责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执行董事会决议等职责。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以提供专业意见。此外还规定了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职责。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并可根据特定情况召开临时会议。董事会决议需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则形成,并明确了决议执行和反馈机制。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并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