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西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办法)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办法。该办法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内容包括: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包括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以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 这些人员需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关于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 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前,相关人员应将买卖计划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
- 在特定情形下,如离职后半年内或公司涉嫌违法违规等情况,这些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
- 特定期间内,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一段时间内,相关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 若相关人员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其所得收益。
- 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各种方式转让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 相关人员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转让股份的,需提前向上交所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
- 因离婚导致所持本公司股份减少的,相关人员需遵守相关规定。
- 新任或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申报个人信息。
- 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相关人员需在2个交易日内通过上交所网站进行披露。
- 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