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保荐机构东方投行认为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各项条件。2023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2023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本次发行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公司已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