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授权中国石化董事会回购公司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议案。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方案。拟回购A股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预计回购A股股份数量约为8,154.94万股—15,290.52万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07%—0.13%。如果公司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实施H股股份回购,回购的H股股份将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债权人有权在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或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文件等。债权人可通过中国邮政EMS或传真方式进行申报。申报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0月9日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