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于2024年8月发布。规则旨在规范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确保监事和监事会能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监事会设立监事会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监事会主席兼任该办公室负责人。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六个月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况下十日内召开。
监事会办公室在召开定期会议前需向全体监事征集提案,并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需提交书面提议,监事会办公室应在收到提议后三日内发出会议通知。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若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则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定期会议)或五日(临时会议)发出,紧急情况下可随时通知。
会议通知应包含会议日期、地点、事由及议题等内容。监事会会议原则上现场召开,紧急情况下可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监事会决议需经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
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日期、地点、议程、监事发言要点及表决结果等内容。与会监事需对会议记录进行签字确认。监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