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第一部分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一、本次注销的批准与授权 1、2023年 10月 30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等议案。 2、2023年 12月 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3、2024年 8月 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第二部分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批准与授权 1、2023年 10月 30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等议案。 2、2023年 12月 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3、2024年 8月 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 4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鉴于公司 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相关权益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价格调整为 7.33元/股。 本次回购的实际价格为 7.33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 51万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