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08)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以加强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工作。该制度明确了信息报告义务人的责任,确保公司能够及时、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负责人等。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的信息披露管理工作。重大信息包括重大交易事项、关联交易事项、重大风险情形、重大变更事项等。对于重大交易事项设定了具体的报告量化标准。此外还规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程序和管理责任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