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变更涉及“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的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前公司按照履行对产品质量保证形成的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初始计量,并在利润表中的“销售费用”项目列示。变更后公司将计提保证类质保费用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预计负债”。
执行新会计处理规定后,公司追溯调整了2023年1-6月合并利润表。具体调整为营业成本由22,312,283,022.01元调整至22,438,782,213.18元,增加126,499,191.17元;销售费用由533,093,444.25元调整至406,594,253.08元,减少126,499,191.17元。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