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4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发布了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下午14:00在宁波市新晖南路258号太平鸟时尚中心公司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48,331,7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4100%。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同意248,221,5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6%;反对48,400股,占0.0194%;弃权61,800股,占0.0250%。本议案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