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意见书主要内容如下:
- 律师声明事项:基于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现行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 主体资格:恒瑞医药为依法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 合法合规性:
- 已履行相关内部审议程序并进行了信息披露。
-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自愿原则,不存在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况。
- 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 参与人员包括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骨干员工等。
- 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 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公司股份。
- 存续期为60个月,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
- 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不超过1%。
- 采用自行管理模式,设立持有人会议和管理委员会。
- 法定程序:
- 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
- 尚需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
- 信息披露:已公告相关决议和文件,后续还需根据进展情况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结论意见: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内容符合相关规定,已履行现阶段应履行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但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并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