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9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46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2,277,0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7205%;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年 8月 22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战略配售股份概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2,370,000股,并于 2023年 8月 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67,11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89,480,000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和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动。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其所持有的股份承诺如下: (一)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联龙基金、广汇投资承诺 1、自恒达新材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恒达新材股份;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企业不得减持股份; 3、如若本企业拟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相关规定; 4、本企业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5、本企业所持恒达新材股份在前述限售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恒达新材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6、本企业自恒达新材股票上市至本企业减持期间,恒达新材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7、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对股份锁定和减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如果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恒达新材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东中信建投基金-宁波银行-中信建投基金-共赢 9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承诺 本公司通过资管计划获得本次战略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首次公开发行之日起 12个月,不通过任何形式在限售期内转让所持有本次配售的股票。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年 8月 22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2,277,0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7205%; 3、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46户。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 (股)|本次变动后|本次变动后| | ---|---|---|---|---|---| | 股份性质|股份数量 (股)|占比 (%)|本次变动 (股)|股份数量 (股)|占比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67,520,060|75.4583|-12,277,081|55,242,979|61.7378| |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67,110,000|75.0000|-11,867,021|55,242,979|61.7378| |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410,060|0.4583|-410,060|-|-|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21,959,940|24.5417|+12,277,081|34,237,021|38.2622| | 三、总股本|89,480,000|100.0000|-|89,480,000|100.0000|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和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前的部分股东和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其所作出的承诺;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