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深桑达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三))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三)
主要内容:
- 对发行人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业务的实施主体、中标情况、项目明细、中标定价公允性、毛利率合理性、承包成本差异合理性等问题进行了说明。
- 分析了公司是否存在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调节收入和利润的情形,项目实际进度、实际确认收入与合同内金额是否存在较大差异,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的问题。
- 描述了报告期内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业务分包、转包的具体情形,包括金额及占比、对手方情况及是否具备相关资格、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等内容。
- 论述了公司经营PPP等项目招投标程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报告期内招投标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非招投标项目取得方式、金额及占比等问题。
- 律师事务所进行了详细的核查程序,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确认了发行人相关业务运作的合规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