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为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该律所进行了必要的核查验证。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4月20日及2023年4月18日分别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议案,并延长了相关决议的有效期。2023年4月2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的上市申请。2024年5月30日,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申请。2024年8月1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其创业板上市。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条件。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已就本次发行上市作出了相关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