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其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版)。主要内容包括:
监事会性质、组成和职权: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实行监督,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职工代表。监事会拥有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及高管的合法合规性等多项职权。
监事和监事会主席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监事需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及董事会、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监事会主席除享有一般监事职权外,还需代表监事会向股东会报告工作、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等。
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每六个月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况下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会议应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
监事会会议的议事程序与决议:会议主持人应提请与会监事对各项提案发表明确意见,会议决议需得到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
监事会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会议情况,并由与会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会议档案由监事会主席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保存期限为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