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细则主要内容包括:
-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业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是独立董事,且成员不应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
- 设立一名召集人,由具有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担任。
-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 委员连续两次缺席会议且未提交书面意见可能被建议撤换。
- 委员会对涉及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请、内部控制等重要事项提出审议意见。
- 委员会需要定期审查公司的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提交报告。
- 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临时会议需两名委员提议方可召开。
- 会议决议需过半数委员同意,并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
- 委员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委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