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
证券代码:301216 证券简称:万凯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5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中签号码公告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凯新材”、“发行人”或“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或“中金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中金公司和中信证券 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万凯转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4 年 8月 15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中签后,应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4年 8月 20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3、本次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中信证券承销。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27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余额包销。 4、投资者连续 12个月内累计出现 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 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的网上申购。
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 末尾位数 | 中签号码 | | --- | --- | | 末四位数 | 8022,3022 | | 末五位数 | 23956 | | 末六位数 | 711558,111558,311558,511558,911558,314466,064466,564466,814466 | | 末七位数 | 3146583,0646583,1896583,4396583,5646583,6896583,8146583,9396583 | | 末八位数 | 37027880,17027880,57027880,77027880,97027880,32536513 | | 末九位数 | 579077796,079077796,204077796,329077796,454077796,704077796,829077796,954077796 | | 末十位数 | 3593197219,6564569924,2196794996,0644200144,1791076240 |
凡参与“万凯转债”网上申购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 1,590,960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10张(1,000元)“万凯转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