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已编制完成《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158万元。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定〉的议案》。对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合规管理体系管理评审报告〉的议案》。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合规管理体系管理评审报告》。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4年9月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