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半年度报告)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报告中显示:
截至2024年6月30日,应收账款按账龄披露的情况为:1年以内(含1年)的应收账款为184,211,228.33元,1至2年的应收账款为10,622,524.99元,2至3年的应收账款为852,521.44元,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为1,462,384.28元,其中3至4年的为362,045.68元,5年以上的为1,100,338.60元。合计197,148,659.04元。
应收账款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的情况为: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740,609.10元,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96,408,049.94元,其中按账龄分析组合计提的期末余额为176,138,327.45元,按关联方组合计提的期末余额为20,269,722.49元。合计期末账面余额为197,148,659.04元,坏账准备为7,280,532.62元,账面价值为189,868,126.42元。
公司的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遵循一般原则,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同时需满足多项条件,包括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等。
主要税种及税率方面,增值税按应税销售收入计算销项税,并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税率为5%、6%、6.75%、13%、20%;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缴流转税额的5%或7%计缴;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税率为15%、25%、23.5%;教育费附加按实缴流转税额的3%计缴;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实缴流转税额的2%计缴;房产税按房产原值的70%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或按物业租赁收入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税额为9.00元/㎡。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从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