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以规范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监事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其中职工监事不少于三分之一,并设监事会主席一名。
监事会的主要职权包括审核公司定期报告、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及高管的行为、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况下需在十日内召开。
监事会有权要求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十日发出,特殊情况除外。
会议通知需包含会议时间、地点、召开方式、议题等内容。
监事有权提出议案,但是否列入议程由监事会主席决定。
监事会会议一般采取现场表决方式,特殊情况下也可采用通讯表决。
会议须有过半数监事出席才能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
监事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也不委托他人出席可能会被视为不能履行职责。
监事会会议记录需包括会议基本信息、出席情况、审议内容及表决结果等,并由与会监事签字确认。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
监事有权查阅会议记录,但需保密会议内容。
规则中的术语“以上”、“以内”、“以下”包含本数,“不满”、“以外”、“低于”、“多于”不包含本数。
规则如有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相抵触之处,以法律法规为准。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