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决议公告)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了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南京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地点增加一处,并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