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主要内容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春市国资委”)及一致行动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发集团”)增持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集团”)股份。
截至2024年7月20日,长春市国资委持有亚泰集团股份295,088,616股,占亚泰集团股份总数的9.08%;长发集团持有亚泰集团股份109,722,935股,占亚泰集团股份总数的3.38%。
2024年7月4日至7月19日,长发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买入亚泰集团55,305,337股股份,占亚泰集团已发行股份数量比例为1.70%。
本次权益变动后,长春市国资委持有亚泰集团股份295,088,616股,占亚泰集团股份总数的9.08%;长发集团持有亚泰集团165,028,272股股份,占亚泰集团已发行股份数量比例为5.08%,两者合计持有亚泰集团460,116,888股股份,占亚泰集团已发行股份数量比例为14.16%。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亚泰集团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资金总额56,979,829.66元,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
截至2024年7月20日,长春市国资委及长发集团暂无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2024年7月20日,长春市国资委及长发集团暂无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2024年7月20日,长春市国资委及长发集团暂无调整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计划。
截至2024年7月20日,长春市国资委及长发集团暂无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2024年7月20日,长春市国资委及长发集团暂无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明确计划。
截至2024年7月20日,长春市国资委及长发集团暂无针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2024年7月20日,长春市国资委及长发集团暂无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