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
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了股东大会的相关条款: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以及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若累计金额达到上述标准,均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也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公司发生财务资助行为如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或单次财务资助金额及连续十二个月内提供财务资助累计发生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 临时股东大会在特定情况下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情况。
- 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确定的其他地点,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便股东参会。
-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将聘请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
- 独立董事、监事会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时,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
- 股东大会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股东大会的通知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或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 股东大会的通知应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方式、审议事项、股东的出席权利、股权登记日、会务联系信息及网络投票的时间和程序等内容。
-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 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程序包括董事会、监事会提名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并由董事会、监事会进行资格审核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