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决定以2024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30,677,2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拟在甘肃省兰州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兰州金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