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456 证券简称:宝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债券代码:155801 债券简称:19宝钛 01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现金红利 0.35元(含税) - 相关日期:股权登记日2024/8/21,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2024/8/22 -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4年 6月 27日的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 477,777,53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67,222,138.65元。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对于持有公司 A股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元;待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对于持有公司 A股限售股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 20%的税率计征所得税,即实际税负为 10%,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后每股人民币 0.315元。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股派发人民币 0.315元。
对于通过沪港通持有公司 A股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315元。
对于其他法人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公司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该类股东按税法规定自行申报缴纳,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 0.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