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主要内容为公司计划与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埃德蒙顿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新湖集团提供不超过7.04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为原担保到期续做,不会增加公司为新湖集团提供的担保净额。新湖集团成立于1994年11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2,737,882.11万元,负债总额1,744,853.61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993,028.50万元。担保协议具体内容包括担保额度7.04亿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融资期限1年,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新湖集团实际控制人黄伟与公司签订了《反担保协议》,在50亿元的额度范围内为新湖集团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林俊波女士回避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