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包括:
- 公司已取得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必要批准和授权。
- 因内外部环境变化,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 回购数量调整为2,321,6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313%;回购价格调整为16.96元/股(四舍五入)加上同期银行利息。
- 本次终止并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股东权益产生实质性的重大影响。
-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并回购注销的原因、已获得的批准和授权、回购数量及价格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