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完成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并出具了发行保荐书。精工科技于2023年5月至10月期间,先后召开多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预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股东回报规划、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等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在董事会审议的基础上,精工科技于2023年5月30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本次发行已获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精工科技本次发行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