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茂集团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胡兵))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胡兵声明与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 胡兵同意被提名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声明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 已通过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
- 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 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
-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
- 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包括公司在内,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