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夏建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就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主要内容包括:
自筹划并首次公告本次交易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推进重组工作。鉴于交易时间较长且外部环境发生变化,为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终止交易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与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终止协议,结束了此前签订的重大资产出售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同时,与中建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吸收合并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也被终止。这些协议的终止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终止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议案已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并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已依法回避。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事项具有合理性,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终止本次交易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事项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