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主要内容包括:
- 新安股份与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开化县华控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建德经开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
- 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2.5亿元人民币,其中新安股份认缴9,250万元人民币,占基金份额的37%。
- 基金将围绕新安股份产业链及产业生态领域进行投资,包括但不限于硅基新材料、磷基新材料、新能源电池材料等领域。
- 开化县华控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新安股份1.68%的股份,构成关联交易。
- 基金管理人为财通资本,基金的经营期限为7年,投资期为4年,退出期为3年。
- 基金合伙协议详细规定了管理费收取、出资安排、投资决策机制、投资方向与策略、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等内容。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中信证券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