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剑桥科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为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包括:
- 激励计划目的: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建立长效激励机制, 吸引和留住人才, 提升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
- 激励对象: 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和技术人员, 总计794人, 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特定股东等。
- 已履行程序:
-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 尚需履行程序:
- 自查内幕交易情况。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并公告法律意见书。
- 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名单。
-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
- 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
- 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
- 授予激励对象权益并完成相关程序。
- 信息披露: 已披露相关会议决议公告、激励计划草案等文件。
- 财务资助: 公司不会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 影响: 旨在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董事回避表决: 关联董事在相关议案表决时已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