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了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旨在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求,提升核心竞争力,制定发展规划,优化投资决策流程,增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委员会由3-7名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委员会内部选举产生,并需得到董事会批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并提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和资产经营项目、以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的建议。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为委员会决策提供前期准备工作和所需资料。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会议召开需提前通知全体委员,且需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委员会会议记录需由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名,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