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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岹科技: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峰岹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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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峰岹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为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书指出:

  • 峰岹科技已按规定提前公告了会议通知,详细说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召开方式等内容。
  • 股东大会于2024年8月8日如期召开,参会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0,540,4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本总额的54.8099%。
  •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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