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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力远: 科力远2024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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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科力远2024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4-043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 0.015元(含税)
  • 相关日期
  • 股份类别: A股
  • 股权登记日: 2024/8/15
  • 最后交易日: -
  • 除权(息)日: 2024/8/16
  •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8/16
  •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发放年度:2024年第一季度 分派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665,540,91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4,983,113.74元(含税)。

实施办法: 1. 除自行发放对象以外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股东湖南科力远高技术集团有限公司、钟发平的 2024年第一季度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 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相关规定,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内(含 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 20%;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为 10%。本次分红派息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015元。 - 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公司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0135元。 - 对于通过沪股通投资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135元。 - 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015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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