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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旺电子: 景旺电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因公司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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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景旺电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因公司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 因公司可转换债券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未变,持股比例由64.49%被动稀释至63.30%。
  • 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景20转债”自2021年3月1日起可转股,最新转股价格为22.58元/股。
  • “景23转债”自2023年10月11日起可转股,最新转股价格为24.71元/股。
  • 自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7日,“景20转债”累计转股17,256,114股,“景23转债”累计转股40股。
  • 公司总股本由912,739,092股增加至929,995,246股。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智创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奕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绍柏、黄小芬、卓军、刘羽。
  • 本次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 若后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本次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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