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景旺电子关于实施“景20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十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4-083
债券代码:113602 债券简称:景 20转债 债券代码:113669 债券简称:景 23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景 20 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十次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登记日:2024年 8月 12日 - 赎回价格:101.459元/张 - 赎回款发放日:2024年 8月 13日 - 最后交易日:2024年 8月 7日 - 自 2024年 8月 8日起,“景 20转债”停止交易。 - 最后转股日:2024年 8月 12日 -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景 20转债”将自 2024年 8月 1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 投资者所持的“景 20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按照 22.58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 100元/张的票面价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 101.459元)被强制赎回。 - 特提醒“景 20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自 2024年 6月 24日至 2024年 7月 16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22.58元/股的 130%(即 29.36元/股)。已触发“景 20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 2024年 7月 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景 20转债”的议案》,同意公司行使“景 20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赎回价格为 101.459元/张。其中,当期应计利息为 1.459元/张。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1.459=101.459元/张。
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即每张可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101.459元(税前),实际发放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101.167元(税后)。 2、对于持有“景 20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可转债实际发放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101.459元(含税)。 3、对于持有“景 20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每张可转债实际发放赎回金额为 101.459元(含税)。
赎回款发放日:2024年 8月 13日。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交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
自 2024年 8月 13日起,本公司的“景 20转债”将在上交所摘牌。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83892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