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资金可在上述余额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住所拟由“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新南金湖一路3号1号楼”变更为“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江南大道20号”,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该议案还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本次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