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天衡联合(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天衡联合(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如下:
增持人叶晓波先生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在本次增持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增持计划:叶晓波先生计划自2024年2月7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且不超过3,000万元。
增持情况: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8月6日期间,叶晓波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1,827,18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9%。
信息披露:公司已按规定披露了增持计划及进展情况。
结论:本次增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