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8月))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已经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包括:
-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 第二条 公司是由新凤鸣集团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 第三条 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730万股,并于2017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152,946.6640万元人民币。
-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合成纤维制造、再生资源回收、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等。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52,946.664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修改章程:《公司法》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修改后,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公司的情况发生变化,与章程记载的事项不一致;股东大会决定修改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