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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鸿高科: 公司章程(2024年8月修订)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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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公司章程(2024年8月修订))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概述: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由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596.2414万元。
  • 经营范围包括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与销售等。
  • 股份总数为64,596.2414万股。
  •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不以任何形式对购买或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资助。
  • 可采用多种方式增加注册资本,包括公开发行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等。
  • 在特定情况下,公司可以回购本公司股份。
  • 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参与股东会、对公司经营进行监督等权利。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三名独立董事。
  • 总经理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包括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
  • 利润分配政策注重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 公司解散时应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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