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了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的案号为(2022)粤0311民初5440号的《民事判决书》。在本案中,中国华西企业有限公司起诉的金额约为12,870万元,奥特迅反诉的涉案金额约为25,310万元。判决结果为:奥特迅需向中国华西支付部分工程款约83,205,753.64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中国华西对“深圳市奥特迅工业园项目”在工程欠款范围内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同时,中国华西需向奥特迅支付质量问题修复造价1,835,261.22元及鉴定费1,646,181.87元,并移交相关材料。双方所签合同于2022年11月18日解除。本次判决对公司未来利润将有积极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