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授予的批准和授权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乖宝宠物已就本次授予履行了如下批准与授权程序: 1. 2024年6月29日,公司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拟订了《激励计划》。 2. 2024年7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授予相关的议案。 3. 2024年7月4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授予相关的议案。 4. 2024年7月6日至2024年7月15日,公司公示了《乖宝宠物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5. 2024年7月24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授予相关的议案。 6. 2024年8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授予的授予日 董事会同意确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为2024年8月5日。 (二)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三)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5.93元/股;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9名,本次授予的股票数量为214.17万股。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