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意见书指出:
-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根据2024年7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召集,并于2024年7月20日发布了召开通知。
- 会议于2024年8月5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谢怀杰先生因公务未能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谢雨凝女士主持。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名,代表股份65,348,84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70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1名,代表股份2,685,1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067%。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包括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总额、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等相关议案。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