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苏州高新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意见书中提到:
- 律师事务所受公司委托,出席并核查了此次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于2024年8月5日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19日发布。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326人,代表股份44,601,4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8740%。
-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生物医药母基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42,001,752股同意,2,276,095股反对,323,600股弃权。
- 律师认为,此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