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的说明)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的说明如下:
- 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员工持股计划为员工自愿参与,不存在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况。
- 监事会对持有人主体资格和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进行了核实,认为其符合相关规定。
-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激励机制,调动管理层和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竞争力,并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