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尔伟: 公司章程(2024年8月)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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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公司章程(2024年8月))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内容摘要如下:
- 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并于2021年6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600万元。
- 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轨道交通装备、机电一体化装备的研发、制造、销售与技术服务等。
- 公司股份总数为15,6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公司可以采用公开发行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方式增加资本。
-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 公司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 公司股东享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等权利。
- 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等职权。
-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
-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优先选择现金分红方式。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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