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书确认了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没有增加临时提案,且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具体表决结果为:《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均获得通过,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8%。